项目编号:HBQC-2025-083
湖北安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飞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众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当阳市鱼腥草炼(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分拣加工仓储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钢结构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当阳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启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当阳市鱼腥草炼(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分拣加工仓储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钢结构专业分包
2.2项目地点:
当阳市
2.3项目概况:
新建钢结构分拣加工仓储中心一栋,建筑面积5065平方米,单层厂房 高度9.8m,完成本工程所有钢结构专业分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
2.5本项目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本项目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7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本项目工程安全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上传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单位;且须具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相互兼任,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 6 个月(2025 年06 月~2025 年11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清晰复印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所有被邀请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当阳市环城西路公园大观商业街4楼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注:
8:30 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当阳市环城西路公园大观商业街4楼,由
湖北启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当阳市环城西路公园大观商业街4楼进行,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邀请书发出时间
投标邀请书发出起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在湖北启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qcgs.cn/)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东群街
联系人:林波
电 话:150909016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启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环城西路公园大观商业街4楼
联系人:卢成玲
电 话:17398263001